独子身亡后江西男子因妻子年龄大找代孕,同居半年对方未孕起诉

据记者报道,江西男子宋某在他的独生子去世后一直希望再生一个儿子。由于妻子年龄较大,他花钱找到一位女子代孕。然而,半年同居后,女子未怀孕便离开了。

因此,宋某愤怒地将女子以及担保人起诉至法院,要求退款。近日,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了这起案件。法院认为双方协议内容违法,驳回了宋某的起诉。

2019年5月,宋某的独生子不幸身亡。出于传统观念,他希望再生一个儿子。由于妻子年龄较大,已经无法生育,因此他寻找一位有生育能力的女子代孕。

2024年12月16日,袁某和龚某为宋某物色了何某作为代孕母亲。宋某(甲方)和何某(乙方)签署了一份协议,约定“甲方要求乙方代孕生男孩,乙方同意。若乙方怀女孩,乙方将补偿何某一万元作为营养费,并在签署协议后支付给乙方两万元。若乙方怀上男孩,甲方将支付给乙方八万元,并赠送一套老房子……若乙方中途反悔,由担保人负责。若孩子不是甲方亲生子,由双方担保人负责退款和补偿费用。”宋某和何某在协议上签字,袁某和龚某在担保人处签字。之后,宋某还给了袁某和龚某每人360元的红包。

独子身亡后江西男子因妻子年龄大找代孕,同居半年对方未孕起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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